(5)因摄入有毒成分的某些动植物(如食入毒藻的海水鱼、贝。采用有毒蜜源植物酿的蜂蜜)。这些动植物起着毒素的转移与富集作用。
(6)某些外形与食物相似,而实际含有毒成分的植物,被作为食物误食而引起中毒(如毒蕈等)。
食品从生产加工直到销售食用整个过程中,有很多因素可以使食品具有毒性。
例如,使用未经检疫的病死家畜肉加工的肉制品。使用搀假的牛乳加工的奶粉。使用未经消毒的朱乳生产的雪糕。使用不新鲜的鲐鱼生产的罐头,都曾引起食物中毒。
使用非食品原料——工业酒精(或甲醇)兑制的“配制酒”造成的甲醇中毒,也曾多次发生。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添加剂或加工助剂(含砷等毒物质)也曾造成食物中毒。生产工艺、设备、容器和包装材料不符合卫生要求也可使食品污染带有毒性。
例如,熟肉制品加工制作时,生熟不分交叉污染而引起食物中毒。采用生棉子榨油,毛油又未经碱炼,而引起棉酚中毒。生产蒸馏酒时,使用含铅蒸馏设备和贮酒容器,铅溶于酒中而造成铅中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