体检结果不能给个人
单位委托对员工进行体检的意义通常有两层一是出于对下属的关怀,是一种福利性活动。二是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员工群体的健康状况,与用人、提拔乃至全局工作开展和未来发展紧密联系起来。按照惯例,接受一家单位的委托对员工进行体检,体检结果当然要提供给委托体检人。
市一院体检中心王龙村、杨国梁两位医生说“应该保密的要保密,不应该保密的要公开。”他们说,比如传染病,本着对公众负责、对周围人负责的态度,要公开。他们认为,体检结果是否公开要视情况而定,如果涉及单位的劳动用工和人才使用或有特殊需要的岗位,应该公开。
律师保护隐私与采取措施不冲突
体检过后到底该怎样做才算不侵犯个人隐私?中济律师事务所李爱军律师说,任何身体疾病或缺陷都属于个人信息范畴,任何泄露这些信息的做法都属于侵犯个人隐私,但保护隐私与小范围采取措施其实不冲突。举例说,四川发现一例疑似甲型h1n1流感病例,媒体在公布这一消息时必须隐其全名,这是对个人隐私的保护。但相关部门在一定范畴内对他采取治疗、隔离等措施时却并不构成侵犯他的隐私。
具体到体检这一事项,李爱军律师说,体检后,一些人的个人信息可能在一定范围内被泄露,但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对这些信息进行直接公开说明,否则就构成侵犯个人隐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