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此,在这项涉及260例graves病孕妇的研究中,研究人员调查了在妊娠头三个月从甲巯咪唑转向碘治疗的患者,结果发现,重大异常发生率为4/260(1.53%),显著低于单用甲巯咪唑对照组47/1134(4.14%)。碘治疗组甲巯咪唑胚胎病发生在2例新生儿(0.8%),单用甲巯咪唑组为18例(1.6%)。
然而,在妊娠期使用碘治疗,仍存在令人担忧的新生儿甲状腺功能减退症。
虽然单用碘治疗组有一个新生儿游离t4水平为0.97ng/dl,促甲状腺激素(tsh)为11.99mu/l,但婴儿的甲状腺功能未用药而转好,同时没有发生甲状腺肿的迹象。研究人员指出,graves病孕妇在妊娠头三个月从甲巯咪唑转向碘治疗是一个很好的选择,能够使先天畸形风险最小化,尤其是甲巯咪唑胚胎病风险。
然而,giuseppebarbesino医师评论称,除去这些发现,碘治疗也存在非常重要的注意事项。碘治疗是一个思路。然而,碘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有效作用时间很短,在某些情况下,它可能会使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恶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