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接受采访时指出,卫生部正在对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进行修订,修订后将增加“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”及其他有关控烟的规定,这表明了我国政府积极履约控烟的决心和努力。
下一步无烟立法还可以在哪些方面进行改善和突破?
上海政法学院认为,无烟立法要符合立法法规定,符合《烟草控制框架公约》,符合全国人大法律的精神。目前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正在进行修订,地方人大也应当主动适时修订自己同卫生部法规之间不一致的地方。
我国公共场所禁烟,应该正视烟草和“二手烟”的危害,以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为宗旨,制定全面的、具有可操作性的立法;应该以《烟草控制框架公约》为标尺,借鉴国外和我国港台地区的成功立法经验,选择科学可行的执法模式,推动我国公共场所禁烟法治运动。
专家认为,国家和地方出台或者修订避免“二手烟”危害法,要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法规,重新修订针对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,以及制定禁止对青少年出售烟草的详细规定。这些立法和执法需要有法律专家的参与,有立法和执法的指南,有媒体的支持,更要有公众的参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