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睡眠时间已“有法可依”
07年,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,增加了以下条款——“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教育行政等部门的有关规定,无特殊情况,不得延长未成年学生在校学习时间,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;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,保证未成年人必要的睡眠、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。”
立法真的有用吗?
大部分市民:并不乐观,上有政策下有对策
他们认为,以法律维护未成年人的休息权值得肯定,但是,在应试教育体制和社会用人机制没有改变的情况下,仅靠法律来强制规范学校的教育教学模式,未必能帮学生减负。有的市民说,“上有政策下有对策”,通过法律来保障学生睡眠,很像美国式幽默,根本是治标不治本。厦门双十中学一名教师说,我们从来就不缺减轻学生负担的文件、规定,但是这个问题从来就没解决好。她认为仅仅通过修订法律是无法保障学生的休息权的;必须综合治理、各方齐抓共管并有相关政策相配套(如改革考试制度等),才能取得根本成效。
看好的意见:这是规范学校行为的一把尺
它可有效减轻校方施加给学生的课业负担。应该看到,在中小学里,搞“题海战术”已成为一种痼疾。而这种低效率的“劳动”,则是扼杀学生娱乐、休息的一把软刀子,不仅搞垮了学生的身体,也搞砸了学业。因此,设立此法,是一件功在当今、利及千秋的大好事。